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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作为中国第一批试点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的医疗机构,于2010年即筹备建设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及协调员队伍,建立了符合伦理和我国国情的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组织体制、工作机制和实施规范,并在运行中逐步修订与完善。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基本要求和质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1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院于2020年10月印发《关于印发<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独立于人体器官移植科室的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武大中南院字〔2020〕45号)。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于2021年3月印发《关于成立OPO科及人员任职的通知》,OPO科正式独立于人体器官移植科室。
OPO科聘请国家人体捐献器官获取质量控制中心主任、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移植医学中心首席专家叶啟发教授担任OPO首席顾问,武汉大学中南医院重症医学首席专家李建国教授担任OPO首席专家;配备了器官捐献维护单元、专科病理室、宏基因组检测室、OPO办公场地,以及器官、组织与细胞研究中心,建设了器官捐献文化广场;组建了由重症监护专科医师、OPO专职医师、重症监护专业执业护士、专职协调员、数据报送员、OPO干事、病理和检验医师等质控专业技术人员、OPO质控专员组成的专业化工作队伍。
作为国家人体捐献器官获取质量控制中心主任单位、中国医院协会器官获取与分配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中欧器官捐献领导力培训及专业技术输送计划(KeTLOD)临床培训基地,主持制定国内外共识、指南、标准10余项,其中牵头制定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管理办法》、《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质量控制指标》被国家卫生健康委纳为国家行业标准发布,对推动全国OPO建设与规范管理,促进行业同质化管理具有里程碑意义;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器官获取成本核算专项研讨,历经8年组织专题研讨会30余期,调研成果为国家层面探索器官获取价格形成机制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